内容: 市长同志,您好,
我是一名在空港经济区内美资企工作的员工。首先感谢交管局和环保局的领导对我以前在“政民零距离”提出的问题的及时热心的回复。
我家有一处老房子在和平区长春道268号二楼,是2层两户的小二楼,那一片的房子是在日租界时期盖的,木质地板,又经历过唐山大地震,房屋质量经常出现墙壁开裂,漏雨等问题,而且冬天没有暖气,阳光都被乐宾挡住。我家楼下是一个临街的饭馆,大约从10年前开始经营,我还记得2000年我高三的时候,白天窗外是滨江道风味食廊的叫卖声和烧烤烟味,晚上就是楼下的喧哗和炒菜的烟味。而且楼下把公用面积的走道改成了后厨操作间和储藏室(见附件照片),造成我们每天出行很不方便,相关问题我也问过工商局,答复是10年前已经颁发了营业执照,现在楼上居民不同意也不能收回执照。环保局的答复是,只能治理油烟和噪声,但是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由于一直没有等到拆迁,我家在我大学毕业的时候在郊区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居住。和平区的房子已经无法居住,因为是公产房也不能出租,由于是老房又不能买成私产,就一直空闲。拆迁也一直没有消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改善我们的住房条件。我明白政府也想改造老城区类似于贫民窟的问题,让天津市的中心区干净整洁起来,但是由于有的住户要求拆迁费太高不好实行。
我考虑是不是有一些间接地解决办法,比如如果不能达到所有住户的拆迁条件,能不能政府出资先对一些愿意搬走的住户实行拆迁补偿然后把房屋划到政府财产,再进行后续的整修或出租或整体拆迁等工作?因为我相信大部分的老邻居还是想搬走改善住房条件的。期待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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