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一个问题,我父母的住房是公有住房,我父亲是离休干部,是该房屋的承租人,现在他们的户口本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子女婚后都早已迁出。现在我父亲已经去世,按常理应该将该住房承租人变更为我母亲的名字,继续由我母亲承租。请问,变更承租人需要哪些证件?需要哪些证明?怎样的办理程序?麻烦领导,请您给予解答,谢谢!
赵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月17日
【民生词典】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夫妻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