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以前我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工作,单位给交了二年多的社保。2010年4月、5月,我到宁河县(中技桩业)工作时单位给交了两个月的社保和公积金,6月份辞职(辞职时社保卡与公积金卡还未办下来)后回到辽宁锦州,现在我的户口2010年9月份从内蒙古迁到了辽宁锦州,我现在想把养老保险都转到辽宁锦州,不知道该如何将内蒙古与天津的社保转到辽宁锦州来,在辽宁锦州我想变成零活就业人员来交,目前没有工作单位,请问我来天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相关事宜需要带什么资料?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