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孩子在红桥区国办幼儿园。在今年10月29日得肺炎,在医院看病一个多月,因此11月份一直没有上幼儿园。幼儿园通知我们即使全月没来也要全额缴纳保育费。为此我们非常的不理解。在天津市的北辰区、南开区、河西区的幼儿园均不是让缴纳全月保育费,有的是按天计算保育费,有的是分上下半月缴纳。我想了解一下天津市物价局及教育局的相关文件。恳望各级领导给予支持及解决。希望天津市出台明确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使各个区收费方法统一,至于保育费高低不同我们能理解。
[附件1]
尊敬的尚健: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红桥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关注。您在信中询问的“关于幼儿园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您在信中提到的保育费收费问题,依据津费字(1994)年第8号《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全面放开幼儿园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区在2001年制定了《关于托幼园所保育费使用的实施意见》,规定了保育费主要用于园所添置玩教具、更新园所设施及组织幼儿活动所需费用等。因此我区各园所每月收取保育费,统一进行使用,对于全月未出勤的幼儿,原则上也要按月收取保育费。
另外,您在信中提到的各区收费办法不同,目前国家也正在研究统一的收费办法,这一问题也将得到很好地解决。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也衷心希望能够得到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红桥区教育局
2010.12.16
【热点关注】适龄儿童上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