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离异单身.05年12月1日下来的购房证.当时单位不景气.拆迁款仅几万块钱(我是最早办的手续.后走的住户都多给很多补偿款).这点钱根本买不起.现在我换了工作单位并听说政府扩大购买经适房的范围.不知我还能买经济适用房吗.我已经40多岁了一直和父母挤在一个独单里.很想买一处自己的住房.因为没有住房我连身份证都没有换.警察说你有了固定住处再办吧,所以我特别肯请领导看我可走哪些手续买到经济适用房.因为别的住房我实在买不起.谢谢!
费敬洁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您向原发证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住房条件符合限价商品住房政策规定的,向其核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