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6:14:38]
[被告]:本案原告主体就只是原告公司,原告公司并不能代表其他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因其公司内部的决定,就向法院起诉时说是代表其他三家公司。我们通篇看一下这60多篇微薄,被告只是发表了一些关于金山的观点,不存在虚构事实的情况,本案涉及的主要事实是存在的。被告的微薄不存在明显的故意和恶意去侮辱原告,至于诽谤就更谈不上了。 [16:23:32]
[被告]:关于股价问题,本案的原告是非上市公司,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价涨跌,与原告没有关系,你作为其旗下的公司,对于你经济的影响是其他的问题,不是本案的问题。股价的涨跌都是市场原因,自身的表现决定,硬说被告的言论导致股价的涨跌是很荒唐的。 [16:25:31]
[审判长]:双方是否还有补充? [16:28:40]
[原告]:第一,我们在起诉状中,说的是侵权的文章完整有九篇,后面还写了等等,至于明细,我方已经向法庭提供了。第二,关于伪证罪,被告提供了一个05年5月25日病毒的报告,这是网监处提供的材料,对于于兵的犯罪情况,原告是并不知情的。 [16:29:33]
[被告]:如果你的起诉书已经界定在九条范围内,我们只能根据这九条判断,我方以起诉书为准。 [16:30:59]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原被告双方陈述最后意见。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 [16:32:53]
[审判长]: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不同意调解。
[审判长]:鉴于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故法庭不再进行调解,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 [16:33:38]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6:34:10]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6: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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