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男子在天津市利用解码器开起他人汽车门,盗窃车内物品。日前,河东区法院以盗窃罪对其判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今年2月10日下午,河南省桑某驾车到本市西青区中北镇曹庄子花卉市场,欲用电子汽车解码器盗开一辆长城牌汽车。作案过程中,被车主发现,逃跑时被抓获。后公安机关从桑某钱包、宝来汽车及其住处发现4个U盘和1部MP4。经审讯,这些均系桑某用解码器从停放的汽车内盗窃所得。相关事主同时丢失现金共计1100余元。
河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桑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记者 解金钊 通讯员 王琪张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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