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交锋 辩护人抓住鉴定书漏洞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高立新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书,结论是高立新没有精神病,实施违法行为时动机现实,辨认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
辩护人试图推翻这份关系到高立新生死命运的鉴定,他提出高立新家族具有精神病史,其多名亲属患有严重的精神病。高立新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流。鉴定所采用的完全是“望闻问切”式的方法,主要是通过检查所见与调查材料简单的比对,没有运用如脑电波、核磁共振等先进的现代医学手段,鉴定结论没有科学依据。尤其是鉴定书中陈述:高立新和妻子“感情良好,育有一女”。事实上,高立新和妻子是育有一子。
辩护人认为,连性别这样的基本事实都出现错误,足以说明这份“人命关天”的鉴定书不严谨,不能令人信服。公诉人反驳说,这是专家依照合法程序出具的意见,其中确有笔误,但不影响鉴定结论。
审判长提示公诉人,高立新被控故意杀人重罪,这份鉴定是他没有精神病的法定依据,根据我国目前对死刑案件严格把关的要求,死刑案件的证据不能有一点儿瑕疵。公诉人立即回应,将要求鉴定机关出具说明,进行补正。
辩护人继而提出,申请对高立新重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审判长当庭宣告,休庭后会评议申请。
性格问题 长期压抑无处释放
据辩护人介绍,高立新3岁时,父亲因工伤死亡。高立新自幼发育不良,缺乏关爱。成家后,高立新为照顾妻子的爷爷奶奶,居住在女方家中,一住就是17年。高立新多年照顾妻子瘫痪在床的爷爷,上下楼都由他背上背下,洗衣洗澡,端屎端尿,直至养老送终。这期间,他还要照顾妻子80多岁奶奶的生活起居。高立新在家里上养老,下养小,在单位也是长期从事重活、脏活、累活,常年上大夜班,两头不见太阳,生活规律颠倒。
辩护人认为,高立新性格有重大缺陷,是一个缺乏温暖和关爱的社会底层人员,他是在长期的矛盾积怨、精神压抑下,做出异乎常人的举动,其被抓后供述,只打算“出出气”,“扎几下就完”,但对赵某下手太重,后悔也晚了。这说明死亡后果超出了高立新的犯罪故意之外。
受害者说 “半年了,我一直做噩梦”
听完辩护人陈述,死者赵某的妻子于女士称无法接受:“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都面临生活、工作等各种压力。我的女儿与高立新的儿子同岁,我能理解高立新的生活压力。但作为一个父亲,他应当担起这份责任,怎么能为了泄愤,在刺伤妻子后,又去刺杀同事,而且刀刀要命?我不能理解呀!”
于女士声音颤抖着说,她不接受任何调解,“因为他的故意杀人,我失去了丈夫。事发3天后,我父亲得知消息,突发心梗去世。我母亲承受打击至今卧床不起,我的公公婆婆生活无法自理。我的孩子失去了父亲,到现在都无法从阴霾中走出……”说完,她伏在桌上,低声呜咽起来。
坐在一旁的受害人周某同样表示不愿接受调解。他是从高立新的刀口下逃生的。搏斗时,高立新扑到他身上,刀尖已扎进他的胸口,周某拼死用双手攥住刀刃,最终落下十级伤残。这一幕,至今还历历在目。“半年多了,我一直做噩梦。”
周某告诉记者,高立新在单位少言寡语,不爱说笑,也就他还和高立新说说话。他没说过高立新傻、笨,因为高根本不傻,大家确实议论过高立新,但都认为高立新懒,干活儿滑头。他没对高立新说过这些,高也没表示过不满。
周某清楚地记得,案发前一天下班时,他和高立新还笑呵呵打招呼道别。“到现在一直有人问我,高立新为什么这样,我真不知道为什么。”周某摇着头,一脸不解与无奈。(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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