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大人您好:
我们是40、50下岗工人,感谢政府给我们安排了公益岗位,使我们能有社会最低收入(每月920元,除交养老保险外只剩近800元),以维持我们的最低生活。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拮据,根本不敢买高档东西,甚至连稍好一点的东西都要斟酌对比半天也下不了决心买 ,周围工作的年轻人刚上班就比我们挣得多,而我们工作了二、三十年却养不了家,心里真不是滋味。不但如此,凡定有劳动合同的工人都享有煤火费,我们却一分也享受不到。领导们,我们也是人,我们也食人间烟火,我们也上有老下有小。同样是生活在一起的中国公民为什么待遇就这麽不一样呢?我们将此情况反映给市长大人,希望领导们多体谅我们生活在最底层老百姓的难处,从实际出发帮我们解决困难——补发煤火费、提高工资待遇。
下岗人员:群
尊敬的网友:
您好!如果您是下岗职工,因下岗职工未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仍属于原用人单位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应当由原用人单位发放。如果您是失业人员,因公益岗位的特殊性,目前只享受工资性补贴和社保补贴。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尽快转往相关部门,作为今后出台政策的参考。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