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经济区的远洋新干线产权证已经发了2个多月了,但是一直没有公布该小区的交易指导价格,无法进行各种税费的核算及缴纳,导致该小区商品房无法进行交易过户.请问核税价格应该由那个部门确定?房产管理部门还是地税局?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公布该小区指导价格,以方便业主进行买卖交易
苏越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办理期限为30个工作日,我们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0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