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毕业后进入天津一家国企工作,后来09年离职去北京工作,所以在天津的社保就停了。在北京工作期间,北京的公司在北京给我重新开户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10年11月,我辞职回到天津工作,并且进入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我的户口始终都是在天津的。所以我想问下,我在北京缴纳的医保,养老保险等各种社保可以转移回我天津的账户吗?如果可以,请问需要本人及单位进行哪些手续?
另外关于养老保险,我第一个天津的单位给我正常缴纳了两年,然后在北京我也有缴纳一年,但是现在进入事业单位,好像保险里是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那么我在北京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否还可以转回天津?转到哪里呢?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北京的医疗、养老保险关系都可以转回天津。具体操作由现在的单位向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再按照要求做可以了。如果您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则不需缴纳养老保险,如果不是,还需要缴纳养老保险。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