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7年10月因人才引进来到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一所国际学校任职。后于09年3月向开发区公安局申请将户口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在学校集体户口。09年11月户口得以落实,由于本人09年6月已在市内河北区买房,因此同月将户口迁至房屋名下。但档案关系一直未得以落实。
现在希望将档案落在天津河北区人才,但是电话讯问后,他们说我是通过人才引进来的本市,应该将档案落在开发区人才。后来又打电话至开发区人才,他们又说我的户口现在在河北区,应该将档案落在河北区。现在双方各自推脱,无法接纳我的档案。因为我跳槽到另一家公司任职,档案关系到公司给个人缴纳保险等事宜,所以请贵部门调查后给予解决,到底哪里来接受我的档案!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职称评定由个人档案所在的单位申报,所以您不能在天津参加评审。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