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年底到期还迁的住户,当初选的面积是63-67平米的,可是今年年底到期还迁的住户,都没有选房,因为没有盖63-67这种户型的,所以我要和他们一起在今年12月不同的时间选二期的房子,听说二期这种户型共盖1300套,我在1200多,请问我还有什么可选性!本来可以一期解决的住户要和我们一起选二期的,公平吗?谁造成的?为什么要让我们这些2011年到期的还迁户来被动接受呢?老百姓住房,红桥区建委的不作为说得过去吗?
尊敬的刘津京:
您好!收到你的留言后我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治达公司对此事进行答复。因为原拆迁房建设用地没有全部拆完,所以导致二期还迁居民入住时间往后推迟,您选择的63-67平米的房子已于2010年11月24日进行选房,至于您询问延期补偿费的问题,请您到您所在的指挥部孟春里接待组咨询具体情况。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红桥区建委
20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