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7年1月购买了和平区福安大街金茂现场的房子。2008年10月交房,到目前房产证还是办不了,多次去问开发商和无数次的打电话,开发商只是说快了,现在连电话都不接了。希望能尽快给我们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金美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查,金茂广场1—3号楼规划总平面图确定的房屋用途为服务式公寓,按照《天津市公寓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寓分为经营性公寓和公益性公寓。经营性公寓分为居住型、酒店型、混合型三种。金茂公司需要到规划管理部门确认1—3号楼公寓用途,之后才能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
2010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