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社保中心缴纳社保,2009年3月份我所在的打工单位给我办理了养老保险,10月份由于单位解散我又将关系转入了社保中心。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还能享受社保补贴吗?我去年在社保中心缴纳的10--12月份的养老及医疗保险没有享受到社保补贴?请问社保中心这样做符合国家政策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申请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持灵活就业证明到户籍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4050”、零就业家庭成员,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经过认定,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从认定后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