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和平区格普澜轩的业主,08年11月入住到现在,
1.房产证还没有下来。
2.由于交期延误造成的延房款没有落实。
3.煤气管道没有开通。
胡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1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