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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 2010-11-17 15:03
 标题:宅基地1:1换房政策真的合理吗?
内容:

    我主要就是咨询的是1:1换房的问题:

    证载宅基地面积换等同建筑面积的楼房,众所周知,楼房的建筑面积包括公摊面积,我们的证载面积就是实际的使用面积,我认为楼房的公摊面积不应该从我们的宅基地里面扣除。

    如果非要扣除的话,我们是不是也应该要求我们村里的共有设施,如公共过道、共有设施等,社区内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都要列入楼房的公摊面积,那村委会的也是为全村村民服务的,村委会用房是不是也应该列为我们的证载公摊面积呢。

    我希望有个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士能回复能解决我的疑问,不要敷衍我们网民和村民。

回复部门:国土房管局   回复时间:2010-11-19 15:03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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