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同志:
您好!我有如下问题需要咨询:
本人户口为大港区农业户口,我丈夫为和平区非农业户口,且此户口本的户主是我丈夫的父亲,我们结婚生子后,孩子户口也跟他爸爸在一个户口本上.
我丈夫是正规本科毕业生,本科学历,现在31周岁!请问我的户口能否迁到和平区,如何办理?另,我和丈夫在河东各有房产,贷款全清!
您看如何办理手续,是否可以办理?有没有期限?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1月1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爱人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津工作满三年,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家属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