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
我们是东丽吴嘴村的村民,我们这拆迁签完协议以后,为什么甲乙两方的协议都要放到村里保管,我们作为乙方,根据法规应该持有一份协议作为法律保障啊。请问村里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1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因协议已经报道区城市化办,经该单位审核以后就会发放给居民个人,请您耐心等待。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