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桃花园东里13-3-204 住户,今年7月29日去外地给二儿子看小孩,什么时候回津不能确定,我就让大儿媳去桃东供热站,说明此事,今年就不交供热费了,可得到的答复是“退订供热合同应在9月30日前,现在不行了。他们的规定并没有告知用户,今年冬天屋内没有人住,让我们交供热费,我们不能接受!他们说是以后延交还要交滞纳金!我留的电话是我大儿子的。我请求有关领导能协调次事。停止一户供热对他们来说并不难!
您好,请电话咨询市供热办:23284009。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