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天津宾馆员工,今年3月份我出工伤,单位让我备齐材料,并在1个月期限内将同意给我申报工伤的材料交到河西劳动局。劳动局也进行了事故原因调查,至今认定工伤的书面结论通知书也未下发,导致我被除名.我查阅(津人社局发的(2009)52号)工伤认定简易程序办法的通知,我符合上述即时认定工伤的条件。现在已11月份,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我都没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书,我怀疑单位在上报劳动局的材料中有谎报、瞒报的行为,作为当事人,我想去劳动局查阅单位申报的材料内容,需要什么手续?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情况,建议与负责工伤认定的区县人力社保局工伤保险科联系。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