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2001年至2003年期间,我在西青区微电子工业区某合资企业上班。2003年9月与该企业的劳动合同到期,自然解除劳动合同。
在职期间,该企业按时为我缴纳了各种保险。我现在一直赋闲在家。个人档案存放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有几个问题要向您咨询。
1、我个人想继续缴纳各种保险,不知道要去哪缴费。
2、该企业没有给我提供医疗保险卡、公积金卡等,该企业已撤资解散,不知道去哪补办。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1.个人参保可以到档案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办理。
2.没有办理过医保卡。可以本人到户籍地、居住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社保卡。公积金政策不是人力社保局业务范围。建议您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