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1月1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交管部门十分重视,将在学校门前施划人行横道线、安装人行步道桩、人行道通行警告标志、上下学时段临时停车专用停车牌以及学生接送区标志等交通标志、标线,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要求学校认真落实上下学高峰时段路队制,建议学校向全体学生家长致一封信,告知学生家长在上下学高峰时段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长时间占用非机动车车道和机动车车道等候学生上下学,以免造成路段拥堵。同时,积极沟通协调相关部门,为学生上下学提供校车服务,以缓解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压力。此外,我局将增派警力加强对该区域通行车辆的疏导管控,加大对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处罚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