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崔爱民”网友:
您好!您所提议的关于“增加村级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尊敬的"崔爱民"网友:
您好!您所建议的关于"增加村级组织工作人员工资"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0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区实行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为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区两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了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的补助资金,其中包括村级干部报酬补助。
为保障村级干部的合法利益和村务工作的正常进行,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减轻农民负担,密切干群关系,村级干部提倡交叉任职。我区根据村级人口规模差距较大的实际,按照村级农业人口总数确定享受固定补贴的村干部职数为3—5人,基本原则是:500人以下的村安排3人;501—1500人的村安排4人;1500人以上的村安排5人。年人均补贴标准为3600元。
关于建议增加村级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问题,考虑到村级干部为不脱产干部,财政拨付的报酬为补助性质。其次,我区村干部报酬各乡镇街均采取基本报酬加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方式发放。基本报酬是指对在任的村“两委”班子成员给予的固定补贴;业绩考核奖励报酬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村干部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结果确定。据了解年人均奖励标准为2000元以上。因此,目前暂不调整村级干部基本报酬水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