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教育局领导,我是天津蓟县邦均镇中心幼儿园的学生的一名家长,昨天班老师叫每个家长给学生加交40元保险费,我问老师:是什么保险?老师说:是孩子入学时交的50元保险 再加40元 .我问:是不是国家规定的社险。她说:是什么伤害意外险,是中国人寿的。 我说:这是你们园自己的主张把,可以不交吧。她说:是县教育局的指示,必须交。随后我咨询的县教育局,根本没有此事。我觉得这是幼儿园自行购买保险,打着教育局的旗号,单方与保险公司做的生意,进行敛财,太无耻了,并且收费无任何手续,收据或发票都没有,直接收钱,因为涉及的学生太多,忘请领导给予帮助 解决,退还家长的钱。
尊敬的网友: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向县教育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现答复如下:一是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学生幼儿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在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前提下投保商业保险;二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下发了《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详细介绍了保险的保障范围,家长同意投保签字,严格按照自愿原则进行投保;三是县教育部门未下发要求学生投保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学生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附加险”的通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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