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母亲今年48岁,体弱多病,离异,无收入来源,无房。
她于2002年与我父亲离婚,我跟我父亲一起生活,她多年来自己打工租房。在我小时候时母亲就患有糖尿病,现在已经严重,无钱看病,也无法打工。我虽已成立家庭,但有个3岁孩子,打工收入也低,无法多帮助她,望政府部门给帮助解决一下我母亲的生活实际困难。
谢谢
张亮
张亮同志:
您好,我市城镇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450元(家庭月总收入除以家庭成员),如果您家庭的月人均收入不足450元,则可以申请低保。月人均收入在451-550元之间的家庭,且生活确有困难(例如患有大病)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申请特困救助,救助标准每人每月135元。如果家庭人均收入在451-550元之间,但家中无特殊困难的,属于低收入群体,不能申请特困救助,可以申请享受物价补贴。请结合您自身的情况,到街道具体咨询相关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