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们是原天津市水电控制设备厂(以上简称水控厂)职工。企业2000年重组后,由天津市机电工业总公司和天骄集团共同管理。双方签订的协议和实施方案规定,天骄集团承担原水控厂债权、债务,保证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不变,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各项福利待遇。企业现正办理整体退出,整体分流安置职工方案由天骄集团规定,并负责具体的操作。实施过程中有很多侵害职工利益的事情发生。事实如下:
批准后的安置职工方案、职代会决议和职工利益相关的材料,天骄集团拒不公开提供给职工,隐瞒真相,从而达到其不让职工知道实情和政策依据及依法进行维权的目的。
拖欠职工生活费,各项福利待遇和其它所有债务,以财务账丢失为由不予偿还,违反了法律及政策规定和重组协议及实施方案的规定。
我们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很多下岗职工因漏报没给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其它社会保险也被欠缴多年,如今天骄集团借办理退出之际逼迫职工把基本医疗保险改为大病统筹,以逃避其依法为职工补缴所有社会保险的责任和义务。
以水控厂无资产为由,(注水控厂的资产10年前转入了新成立的公司名下)不按政策规定给予职工补偿,恶意降低解除合同职工的补偿标准,把政府给予的各项补贴资金全部扣留。
混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采取张冠李戴、断章取义的方法诱导欺骗职工,对暂没办手续的职工用送中断库、关闭保险账户、登报纸等办法进行恐吓,为其违规操作寻找法律依据。
卖设备、厂房、土地变现所得资金声言与职工无关,不按政策规定安置职工,造成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由于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使数十名职工无法办理退出手续,出现今天这样的结果,是天骄集团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操作导致的,应负所有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以上所述只是暂时发现尚未得到解决问题的一部分,希望有关部门督促天骄集团改正错误,勇于承担起对社会、对职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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