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关于滨海新区(塘沽)开限价房收入证明的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当时我拨打塘沽区房管局66897447的时候,咨询房管局对“上一年度收入”这个词语的解释时,对方的答复是到2009年底,而后由我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我“上一年度收入”(2009年7月开始到2009年12月底)的工资条全部调出,最后计算出结果是(2009年7月到2009年12月底)13000多一点,而我今天在塘沽房管局由房管局调出的收入总计是37000多,于是我咨询塘沽房管局办事员,上一年度(2009年)我只工作了5个月,不可能有这么多的收入,她说她不知道,只是答复从系统中调出的数据就是这么多,对“上一年度收入到底该怎么理解”?请领导您帮忙指教一下吧!!我还担心一点的是由于这种理解上的差异(公司开的我的工资证明是从2009年7月25日到2009年底的收入,而房管局可能调出来的系统数据是我每个月的收入乘以12个月了),会不会导致房管局说我弄虚作假呢,最后取消我的购买限价房的申请呢?(附加说明由于我是2009年7月本科毕业,7月25日参加工作)!如果由于当时我打电话时房管局未说明确上“一年度收入”这个词语的解释,导致我的收入证明上的差异(公司开的和房管局调出的不一样)使得我背上“弄虚作假”的旗号,最后导致取消我的购买申请,请领导批示一下我能不能拿回那些个文件,我将重新按照房管局的要求做资格申请!非常感谢领导百忙之答复我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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