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领导,我是天津市静海县唐官屯镇某村的村民,我今年25岁了,并且与去年10月份登记结婚,婚后一直随父母居住,目前尚无独立住房,已经和村委会争取过几次了,但村委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推脱,请问我的条件应该符合标准了吧?怎么样才能给我批地,准予我该自己的房子呢?
尊敬的“张宝东”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0月29日
尊敬的“张宝东”网友: 您好!唐官屯镇政府已责成小郝庄村委会按照县委《静党发[2010]23号》文件规定,对您申请住宅用地的请求进行了研究。具体相关事宜,可直接与唐官屯镇政府联系,联系电话:68360001。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