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0年丁赵村河道拆迁户,我是农民,2000年河道拆迁宅基地被征用,现在住房紧张,商品房房价高昂,买不起房子,经济适用房户口又需要非农业,收入微薄,现在全村要拆迁规划,我家完全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可是村委会不同意申请宅基地,我又是农村未婚大龄青年,我想问问政府对于我们这样的农民有什么政策安排,有没有二次补偿安排
尊敬的小王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查,您已在2000年按照政策进行了拆迁改造,并获得相应补偿。此次城中村改造为宅基地面积与还迁房建筑面积1:1还房,且没有货币补偿方式,故您这种情况不会有二次补偿安排。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25日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室已与相关部门沟通后给予您明确答复,如有进一步咨询,建议与北仓镇(26833809)进行沟通,工作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妥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