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眼科医院在不告知患者的情况下乱检查乱收费,一张纸私自收取15元。检查不给患者结果,开票收钱,不主动打印明细。
尊敬的孙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由于您反映的情况内容过于简单,无法获知您在天津眼科医院治疗情况。请您将医治详情及收费票据的复印件寄至天津市价格举报中心。我们对此进行核查。来信请寄:河西区苏州道35号,邮编300204,联系电话:23280891。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发改委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