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恶性淋巴瘤4年,又患心衰,脑梗,腰间盘突出和腰槯管狭窄,每9月治疗费自费部分(除去医保部分)纯自费4500元-5000元。夫妻退休费合起来也不够治病的钱,根本没有吃饭钱,多年积蓄花光了,借债20多万元,不知什么时间死,病还得治,钱还得化。
我现在都不如低保户,根本没有吃饭钱,我现在走投无路,请求政府给我点吃饭钱,比低保户少都可以。
渴盼领导关心一下,核实后给予回复。
以下附件,随时提供。
尊敬的任斌: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社救科与西沽街民政科联系,经与街民政科研究,您的家庭收入超出社会救助政策规定的救助范围,不能享受低保或特困,也不能享受医疗救助。同时,您的子女有能力赡养老人,应履行赡养义务。另外,您可以向原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求助或通过市总工会进行帮扶。下一步,我局与街民政科将继续关注您的情况,在两节救助期间适时对您给予生活救助。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你生活愉快!
红桥区民政局
201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