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平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现网上答复如下:
经查,您属外地在津人员,虽已在天津购房,但房产证和蓝印户口尚未办理,子女入学时仍属于外来人口子女。按照现行招生政策,可以安排就近入学,但前提是就近学校要首先满足入学条件齐全的学生就学,同时该生应提供相应的五证,即户籍证明、暂住证明、住房证明、务工证明和免疫接种证明。如就近学校没有接受能力,学生家长可以自行联系学校,或者我们将安排至其他学校。学生没有必要回老家注册学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26日
尊敬的张平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与相关部门沟通情况,我室已给予您详细答复。如有进一步咨询,建议您可拨打区教育局(26390388)电话进行沟通,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您妥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