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来自河北省的一名外来人员,现已在本市工作3年,并在塘沽区工农村已贷款购买商品(自住)房,我本人在市里专科毕业,我对象是本科毕业,现请问贵领导,我们可有落户本市资质,如有资格该如何办理?望贵局领导重视一下外来人员。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0月2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您尚不能在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