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房管局同志:
您好!
我是南开区的居民。最近想买一套南开区王顶堤林苑道林苑东里的一处公产房,但是我们看到这处公产房的房产证上的“租用住房基本情况”中写着“产别”是“经管产”。
我想咨询一下,这个“经管产”是什么意思?我能购买吗?如果以后想买成私产可以吗?如果以后涉及到拆迁之类的会有什么争议吗?
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谢谢!
孔新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