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正通过“人才引进”办理天津落户,刚从北方人才领取了“调动人员登记表”、“干部调动呈报表”,还有调档函,在“调动人员登记表”一项中有“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一栏,我不知道该如何填写,我想把户口挂靠在亲戚家,我是否应先去亲戚家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开具相应的证明再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手续?还有前往亲戚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时,我应该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谢谢,急盼回复。
2010.10.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0月1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