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本市某单位的人事部门职员,我单位注册地在南开区,为员工办理用工登记是在南开劳动局。因为我单位是通过我市教委人才中心代理给员工上社会保险事宜的,所以社会保险是在和平区社保上的。以往给辞职员工办理退工手续我都是在南开区劳动局办理的,但是现在南开劳动局办事窗口说我保险在和平上的退工也要在和平劳动局,而和平劳动局方面说我用工没在和平办的就不能在和平退工,让我去南开劳动局办理。我咨询12333热线说目前我这情况没有具体规定,但是按惯例应该是哪里办用工就哪里办退工,我只能自己去相互协调。可是现在南开区和和平区劳动局方面相互推托,哪边也不给我办理退工手续。所以我在这里想求助一下领导,希望能帮我解决一下,我单位这种情况究竟该去哪个劳动局办理员工退工手续?那么如果到那里还不给我办理我该怎么办?该找哪个部门反映?日后再出现这种情况我又该怎么办?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与相关部门协调,南开区人力社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已与徐楠本人取得联系,并明确告知再遇此类情况,先到参保区县确认失业保险是否欠缴,符合相关规定的且参保区县不能做退工手续,即可在南开办理。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