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津南区咸水沽育才里9-4-301的住户,每年我都按时足额交缴采暖费,可是我们的室内温度却是不高,最高时也就刚刚达到16度,刚够采暖标准。平常需要将家里的冷暖空调打开,来补充温度!如果长时间在家,需要穿着棉衣,越在屋里时间越长,越冷。而小孩在家还容易受冻生病。这种情况不仅是我们一家这样,整个楼栋都是这样的情况。虽然供热站的同志来了,也只是放一下气,没有别的办法,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现在我想请教一下,为什么我们的室内温度不能像其他小区那样温度高呢(有的小区因为嫌室内温度过高,还开窗户降温),我们不求别的,只要能在提高些,不要像以往那样低,差不多就行了!大伙说这暖气每年都不热,还不如停了,自己买电暖器了!
另外,去年由于供热站的供热设备突然出现故障,导致小区供热长时间停止,致使我家客厅地面突然受冷开裂。需要重新更换地面瓷砖,那这损失供热站是否能给予适当的赔偿呢?
我们按时交纳了供热费,履行了我们的义务,可是我们合法的权利什么时候才能享受呢?
此致
敬礼
飞扬
2010.10.13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区供热办。据了解,育才里9号楼供热已经十多年,室内暖气设施老化腐蚀,
造成热水在管网中循环受阻,流量减低,造成温度偏低,而其他小区由于供热年限短,不存在暖气设施老化问题,所以室内温度较
高。目前,区供热办正对老的小区逐年进行改造,改造后温度就有保障了,今年育才里部分楼门已经进行了改造。
关于反映的地面开裂是由停热造成的问题,区供热办认为不好认定。地面开裂不是普遍问题,也不是停热的必然问题,供热单
位无法给予赔偿。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0.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