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5年前从学校毕业,单位一直未给缴纳社保,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想自己去人才中心把养老和医疗保险自己上,可是单位一直说给上,并且把前两年的给补了,但就是拖着不办,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另外,如果我现在自己去上养老和医疗,人才中心说个人不能补以前的,也就是说我只能从现在开始上,这样如果单位哪天良心发现真想给上了前两年的单位还能不能再补上?另外还想问一下,我自己上的医疗保险和在职单位给上的性质是否完全相同?报销比例与每月缴纳费用的多少之间是什么关系?以上问题盼尽快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如果是用人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职工应当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如果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个人缴纳医疗保险和单位缴纳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相同。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