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08年毕业的统招的本科生,有学位证,毕业证,户口在原单位(河南焦作中国铝业中州分公司)集体户口,档案也在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
2010年6月到泰达开发区一公司上班
象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天津人才引进政策?如果符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0月1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