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户籍在黑龙江。2003年~2010年在天津工作,期间缴纳了8年养老保险。现又在内蒙古工作,公司为我办理了养老保险。请问,以后两地如何合并养老保险并享受养老待遇?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转移和待遇享受问题比较复杂,不便在此赘述。提供您相关文件,看后如有不明再进一步沟通。group/topic/9434279/ 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