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4年把一处农村房屋买给其他村的人,但未办理过户,现想收回是否可以。若现房主不同意可有法律依据。
刘兆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在与有关部门与您联系,电话无法接通,请您到所在区国土分局联系咨询。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