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爱人为正规本科大学生,98年毕业后留津工作并在津成家(户口也转为天津正式户口)。去年仅是麻痹性斜视,手术后即正常,后又出现睡眠障碍,但也能工作。自今年六月突然病情变化,不能正常工作,接连住院几个月(先后环湖住院两次后转北京协和医院就诊,又托人找北京301医院专家诊断病情,均诊断为共济失调、认知功能障碍、副肿瘤综合症可能等疾病,属疑难杂症,无明确诊断,现无法治疗),现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且需人长期在身边监护伺候(小便因植物神经源性损害有时失禁有时不能尿出,走路需两人搀扶,脑子糊涂)。我们育有一女今年四岁,我还有一个偏瘫的母亲需要照顾,因此不能上班,再加上我们这边的消费较高,鉴于这些实际问题,居住在湖南农村的公婆决定暂时将我爱人带回老家照顾,以解决我的经济及人力问题,但公婆为农民且年迈,家庭条件也不好,因此根本不可能全额负担我爱人的医药费,为此特求助有关部门能否特批我爱人能异地就医(湖南老家就医)相关药费回津报销。顺便说明一下,我爱人的保险关系在华苑科技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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