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的紧靠水库的城乡共享会所建在西山北头村桥边,是该村村民姜泽余在2004年私自搭建的,现经营蓟县土特产品,不属小餐馆饭店,不存在污水排放问题。但是他还经营农家院住宿,餐饮啊
姜则于并不是西山2村村民,但是却违章盖了两层楼,土地管理部门确视而不见不管,是怎么回事。
尊敬的杨扬网友:
收到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县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请您耐心等待。我们会以二次答复的形式尽快给您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10.11
关于您所提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县土地部门进行研究处理,对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201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