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的我镇污水排放问题后,我镇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调查,经核实,我镇决不存在未达标排放、水质影响农田灌溉以及存在异味等问题。
梅厂镇政府一直以来,就把环保问题放在前,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地方经济的发展,在2005年9月投资600多万元开始筹建全区首家经济区污水处理中心。该中心每年经环保部门检查,正常运营至今。污水处理中心日处理能力为2500吨,现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标准(出水指标为:化学需氧量≤60、生化需氧量≤20、悬浮物≤20、色度≤30、氨氮≤8(15)、ph值6-9、总磷1、粪大肠菌群数10000个/L)。中心专门配备了5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每年投入100多万元用于中心运营维护等费用,保证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转,保证水质不达标不排放,保证“留一片蓝天,保一方绿水”。
经济区内的企业生产、生活污水经该中心进行集中处理排放,中心配有检测系统,工作人员经常对污水取样检测,检测达标合格后方可排放,同时市、区环保部门对该中心进行严格把关,不定期对中心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随时取水抽样调查。经过几年的正常运转,该中心处理后的污水完全达标,不但为农田灌溉提供了充足的水资源,也成为了百姓闲暇垂钓的场所。
这里对您反映的问题表示感谢,同时欢迎您多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镇里或者区环保部门联系,确保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环境!
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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