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的户籍在宁河县芦台镇金桥小区。爱人是山东省农业户口。
她现在在芦台镇工作,迫切需要把户口迁进来(迁到我户口上),不然工作没法转正。请问可以办理她的落户吗?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0月1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根据您爱人的情况,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