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住和平区福长里二号。患有心脏病不能全身心去工作。
几年来,对门邻居养了三只狗(但规定只准养一只)常常乱叫,(请注意是乱叫),出门不拴狗链,已侵害到我的合法权益,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甚至威胁到我的生命安全。虽然我多次到体育馆投诉,始终不能解决问题。都因狗有”户口”,不了了之。
今年二月九日我刚看病回家,不想被其三只狗跑出来在我的背后突然狂叫吓到,造成心梗,后到医院进行抢救,差点死亡(医生已下病危通知书)。出了这情况,养狗人应当有所收敛,然而,他却我行我素。昨日晚九点多,又发生这种情况,他放狗出门不带狗链,两只狗突然冲我乱叫,吓到了我。
我想问:为何《养犬规定》只准养一只,他却能养三只?
为何《养犬规定》携犬出户时,需用束犬链牵领。他不尊守却不能管?为何时至今日公安不能为我排除干扰?为何只讲狗权,不讲人权?
我真的不知道,也许有一天,被他的狗叫惊吓而死!请帮帮我吧!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9月3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民警及时到达现场进行了查处,并已对犬只进行了处理。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