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爱人是天津农村的 我是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的人 我爱人是非农业 我市农业 为了工作生活方便 我把我的户口准备迁入我爱人的户籍所在地 当时村里的书记村长 信和章 什么都不缺了 我们把所有的材料一个不差的交到了当地管辖派出所 由当地派出所上报给市局审批(当时民警告诉我们的) 我是四月底交的 可是一直到现在 今天是2010年9月22日 我的户口依然没有被审批下来 于是我们打电话咨询了市局 市局说 一个月就能批下来 市局让我们找到了北辰分局户籍科 得到的答案是 户口给退了 让我们找户籍民警 我们找到了户籍民警 民警又和分局户籍科联系 最后给我们的答复是 没退下来 让我们在等四十天 四十天以后就能下来 开准迁证了 我就不懂了 市局说一个月就能下来 为什么 当地派出所一拖拖了我四个月之久 到底是没给我们报 还是有别的什么事 具体到底有没有期限 如果有期限 为什么到现在不给我的户口准迁证 希望政府为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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