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原来在北京上的社保及公积金,现到天津工作,京津两个单位都是私企,户口落在北方人才集体户。现在新单位要帮我在天津上保险和公积金,人事告诉我只能新开户,但我听说可以办理养老转移,因此想咨询一下:
1、我这种情况能否办理社保转移?
2、如果不能办理,新开户的话,那我之前缴纳的社保金额和年限是否作废,我是否要重新缴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另领取金额因此不同?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的在新就业地参保后,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参保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