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5年3月购买嘉汇园17号楼两室住宅一套,该房的开发商是天津荣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购房时开发商出示的销售许可证号为(2004)津房售字第207-01号。后据传,该开发商部分手续有问题,销售资格已被取销。目前17号楼居民无法办理产权证,权益无法保证。希望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李洪卫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9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11月15日